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水利水电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粤水学会函〔2015〕18号

    浏览31411次 发布时间:2015-04-29

    厅各直属、直管单位,省水利学会各会员单位:
    广东省水利学会决定在广州举办广东省水利水电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
    (一)公需课:《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18学时);
        (二)专业必修课:《河湖管理与保护技术》(18学时);
    (三)选修课:
    1.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8学时) ;
    2. 水系联通的目的、方法与实践(18学时) ;
    (四)往年公需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二、培训对象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三、时间地点
     (一)公需课、专业必修课
    面授时间:6月12日8:30~12:00,下午答卷。
    考勤签到时间:6月12日8:00~8:30。
    请各单位汇款后派员提前一周到省水利学会(广东水利大厦A610房)统一领取学习资料并安排时间自学。
    培训地点:广东水利大厦三楼礼堂(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外地学员食宿自行安排。
    (二) 专业选修课
    面授时间:7月5日 8:30~12:00
    报到时间:7月4日16:00~18:00
    培训地点:金城宾馆三楼会议中心(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168号金城大厦) ,宾馆大堂报到。
    外地学员需住宿金城宾馆的,请直接与宾馆接洽,房价:260元/天,费用自理。
    金城宾馆联系人:孙欣欣
        联系电话:020-87754888-86808
    四、报名方式
    各单位统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报名登记表》(附件1),于6月1日前报送到广东省水利学会(以电子文档方式统一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并请注意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手机);6月12日的上课报到时还需出示有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登记表。
    五、费用与其他
    (一) 培训费:公需课3元/学时,专业课4元/学时;教材资料及考务费:各科目按70元/门收取。(详见附件2)
    (二) 往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科目按当年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其中,2012年以前年份的收费标准是:培训及教材资料费共200元/人•门。
    (三) 为规范收费管理,请各单位在6月5日前将本单位参
    培人员的培训费、教材资料及考务费等统一转账到省水利学会账号,并注明“继续教育培训”(如个人汇款须加注单位名称),不设刷卡,不接受现场交纳现金。报到时凭汇单回执(复印件)领取发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开户单位:广东省水利学会
    账    号:44-054001040004064
    (四)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我会发放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联系人:高翀  温凤婉
    联系电话:020-38356337,020-38356339
    报送电子邮箱:gdsslxh@yeah.net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
               2.2015年及往年度继续教育课程汇总表


    广东省水利学会
                                    2015年4月23日

     

     

     


    抄送: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