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项目监理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浏览10862次 发布时间:2010-05-13
        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对参建单位的关系要进行协调,这是监理职责所在。目的是使参建各方加强合作、减少矛盾和纠纷,共同完成工程建设目标。工程建设全过程参建单位比较多:业主、设计、施工、供应、政府、金融、管理等部门。难免会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怎么样尽量减少和化解这些矛盾和纠纷,让参建各方朝工程建设目标去努力,这就是我们监理工程师要做的协调工作。
     
        一、组织协调的作用:
     
        1、纠偏和预控错位。
        工程施工中往往会出现作业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特别是水利工程不可预见的事情较多,如:工期提前或落后、设计变更、地质、水文的变化、人为干扰因素等等,特别是在工期紧、人员多的情况下,发生矛盾的机率就大。监理协调的工作就是要及时纠偏,采取预控措施,提前化解矛盾,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控制工程进度的关键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抓好各方的协调。
     
        3、平衡的手段
        一项工程往往有许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加上设计、安装、材料供应,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
     
        二、组织协调的方法有哪些
     
        1、经常性事项程序化组织协调。
     
        2、利用指令组织协调。
     
        3、利用会议组织协调。如:例会、专题现场会、监理文件等。
     
        三、组织协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就是要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如:监理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监理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等。
     
        2、组织关系
        主要解决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问题。
     
        3、供求关系
        主要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供求平衡问题。
     
        4、配合关系
        主要解决参建各方中的配合问题。
     
        5、约束关系
        主要是了解和遵守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征得执法部门的同意和许可。
     
        四、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1、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监理人与业主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人派出自己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业主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业主的意志。
     
        ①全力实现目标
     
        ②积极热情服务
     
        ③尊重业主的意见
     
        ④如实反映情况
     
        2、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好与设计人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与设计人之间互不约束,均通过业主进行联系,处理工程有关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当注意:
     
        ①熟悉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
     
        ②正确对待和处理设计图纸中的问题。
     
        ③尊重设计意见,设计图纸不得任意改动。
     
        3、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
        承包人是实施工程合同目标的主体,通过工程合同明确了承包人必须接受监理,所以监理人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人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目标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应当注意:
     
        ①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如:业主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过于压底工程造价等,要敢说敢管。
     
        ②相互尊重、平等处事。
     
        ③公正廉洁、杜绝卡压。
     
        ④寓帮于监、提高水平。
     
        4、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好与质量监督站的关系?
    质量监督站是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的机构。按规定质量监督站对业主、设计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均有监督权。监理人和监理工程师应接受质量监督站的监督。
     
        ①  承认质量监督站的政府监督地位,接受其监督。
     
        ②  准确完整,提供资料。
     
        ③  积极配合工作。
     
        ④  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评价工作。
     
        我认为,监理协调不是做和事佬,不是站在任何一方去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更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而是要站在公正的立场、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对工程建设有利、对工程质量有利、对工程安全有利的事。作为现场监理要有洞察事态的能力,把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做好工作。所以监理协调就是要调整疏通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工程项目结合部上的各种矛盾,让各方面相互了解,共同合作,完成预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