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坦洲镇第三工业区 SQ040501、SQ040411 地块填土工程(边坡防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市坦洲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了坦洲镇第三工业区 SQ040501、SQ040411 地块填土工程(边坡防护)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对坦洲镇第三工业区 SQ040501、SQ040411 地块填土工程(边坡防护)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0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李工,13380877996
通讯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97号
坦洲镇第三工业区 SQ040501、SQ040411 地块填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