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华路(曙光路-凤凰路)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于2022年5月5日完成了宝华路(曙光路-凤凰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受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委托,现对宝华路(曙光路-凤凰路)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6月1日(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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