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及移民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招标公告

    浏览344次 发布时间:2024-10-17

    项目编号: E4500002802004680 

     1. 招标条件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由水利部以《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24〕76 号)批准,桂林市财政局市财农〔2024〕2 文下达了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工程名称)工程投资,项目法人为 桂林市青龙潭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招标人为桂林市青龙潭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及移民综合管理服务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及移民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2.2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临桂区。

    2.3 工程规模:

    长塘水库工程是一座以城乡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Ⅱ等大(2)型水库工程,工程供水范围包括临桂区中心城区、两江镇、茶洞镇、四塘镇,永福县的永 福县城、广福乡、苏桥镇和罗锦镇,以及桂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秧塘片区、两江片区和苏桥片区。

    长塘水库工程主要由水库工程、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涉及1个市2个县(区)11个乡镇70个行政村,建设征地总面积30522.40亩,其中永久征地面积19840.10亩,临时用地面积10682.30亩;涉及人口1847户7580人,各类房屋面积438711.58m2,零星树木80784株,农村小学4所,农村水利设施5处,农村道路24.19km。建设征地涉及企(事)业单位3家,等级公路45.85km,35kV输电线路12km,10kV输电线路111.10km,35kV变电站1处,通信线路298.81km,水质监测站1处。工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341.34亩,永福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952.86亩(其中水库淹没区1604.29亩,输水工程区348.57亩),临桂区388.48亩(全部位于输水工程区)。占用公益林3435.5亩,其中水库淹没区集中3404.97亩,输水工程区30.56亩,水库淹没区位于永福县,库区林地面积9112.76亩,淹没公益林占比占37%。

    本工程总工期为52个月,项目概算总投资795015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农村移民安置、企(事)业单位处理、专业项目处理、临时用地复垦、库底清理、移民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移民安置实施管理、移民安置满意度调查以及农村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

    2)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移民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移民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的应用支撑建设、数据资源建设、移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持续运维服务等。

    2.5 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期: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监督评估服务期:计划服务期约1945日历天。自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竣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通过后一年为止,计划服务期为64个月(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

    移民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服务期:总工期为64个月,其中,移民综合管理服务系统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持续运维服务期61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软件开发运维的能力。

    ②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软件开发运维的能力。其中,承担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的一方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移民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工作的一方须具有软件开发运维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大于零(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累计亏损额不大于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

    注:业绩要求为国内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服务内容及合同金额等相关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督评估师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督评估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并在岗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根据工程需要,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督评估人员不少于12人,拟投入人员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督评估师1人,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监理专业为准,下同),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副总监督评估师2人,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监理专业为准,下同),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除总监督评估师、副总监督评估师外,监督评估机构中必须至少有4名监督评估师,要求持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4)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督评估师、副总监督评估师、监督评估师等监督评估人员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的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督评估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督评估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①在建项目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②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通过验收。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3.6其他要求:

    1)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否决其投标。

    2)监督评估人员为投标人聘用人员需提供材料: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11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8、9、10月或7、8、9月)的参保缴费凭证。如监督评估人员为退休人员返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被列为黑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总监督评估师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承担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联合体成员方承担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移民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开发运维工作。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11 - 07  09:30。

    5.2 本项目不需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7.2 本次招标使用网上开标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开标的,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7.3 “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青龙潭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1号建设大厦南楼16

    邮编: 541000

    联系人: 刘工

    电话:0773-8551608

    传真: /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3

    邮编:510610

    联系人:廖工、邓工

    电话:020-38937330

    传真:020-38811355

    E-mailgdhhzb@126.com

    网址:http://www.gdhhgroup.com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0771-2185092

    招标人:桂林市青龙潭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4 10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