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补充论证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739次 发布时间:2025-09-30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西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补充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西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补充论证

    采购项目编号:GDHHZB2025-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50000.00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标的:西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补充论证。

    标的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西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补充论证主要包括:

    1. 西江中下游防洪体系优化论证

    结合规划最新需求,完善龙滩水库防洪能力提升方案,开展浔江蓄滞洪区方案论证有关研究,进一步优化研究西江中下游防洪体系。

    2. 珠江流域体系后设计洪水及重点河段相应设计洪潮水面线

    开展体系后设计洪水及重点河段相应设计洪潮水面线完善等工作。

    其他: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内容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内容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内容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内容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内容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函》内容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930日至202510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三楼315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供的登记资料如下: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21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三楼31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

    联系方式:陈工  020-87117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三楼315

    联系方式:020-3893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20-38937330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0-87117152

    E-mail:jgc@pearlwater.gov.cn

     

    采购人: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

    采购代理: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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