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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441400-19-01-727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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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韩江防洪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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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韩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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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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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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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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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由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 构成 |
由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来源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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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治理河段长度约295公里,治理河段包括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潮州市湘桥区、潮安区,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等河段。 工程治理措施包括新建堤防和护岸、堤防加固、河道清淤疏浚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约10公里,加固堤防约233公里,护岸约60公里(最终以批复为准)。 工程主要保护对象汕头市、梅州市和潮州市中心城区的防洪标准100年一遇,五华县城防洪标准50年一遇,其他重要村镇10~20年一遇。 工程匡算总投资约78.7亿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内容的项目建议书和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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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开展广东省韩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其中专题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考古调查及勘探工作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等。 注:在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查审批过程中,若各相关部门对项目规划、堤防等级鉴定及其他事项有要求的,中标人需按现行国家和水利及相关行业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及相关文件等要求编制并按要求的时间提供符合审批要求的资料成果,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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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1)项目建议书: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获批后6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专题报告:相关专题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开展并按审批要求完成。 注:各阶段进度应满足招标人前期工作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根据招标人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审查审批要求为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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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价)为9856.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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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本次投标报价需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和对应金额(以百分比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必须在[5.00%,100.00%]区间内,且只能报一个下浮率; (2)投标人可以参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和办法,发挥自身竞争优势,对招标项目进行报价; (3)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合理利润、承担的各种税费,并考虑应承担的各种风险;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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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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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和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1)、(2)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到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需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本单位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须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组成的联合体资格需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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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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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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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月 15 日 00时 00 分至2026年8 月 4 日 9 时 30 分,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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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6年 7 月 15 日(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日程安排)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 8 月 4 日9时30分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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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8 月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U盘或纸质投标担保时间:2026年 8 月4 日 9 时 00 分至2026年 8 月 4日 9时 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 开标室。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招标投标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2.备用电子U盘须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拷贝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递交备用电子U盘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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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7 开标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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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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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韩江路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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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邓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73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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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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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廖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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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廖工 |
联系电话 |
020-38937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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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省水利厅 |
联系电话 |
020-38356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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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2026年 8 月 4日 9 时 30 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2.投标人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4.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5.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6.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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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 7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