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防洪潮能力提升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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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900-19-01-19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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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防洪潮能力提升建设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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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防洪潮能力提升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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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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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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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茂名市滨海新区吉达港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马店河干流、支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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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00% |
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政府专项债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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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防洪潮能力提升建设工程(一期)建设规模及内容:(一)马店河下游段右岸堤防整治工程:按1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整治马店河下游段右岸堤防,堤防改扩建整治长度约6.94km;(二)马店河下游段河道疏浚工程:对马店河下游段6.6km进行河道疏浚,提升流域雨洪资源调蓄能力,保障河道水环境质量;(三)马店河支流新开河工程:对马店河支流新开河进行河道整治,整治河道长度1.55km,提升流域防洪排涝能力,降低区域洪涝风险;(四)马店河支流填堵工程:对现状马店河支流2.9km河道进行填堵处理,有效推进园区土地开发利用及高质量发展。 本工程堤防洪(潮)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1级,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工程估算总投资(人民币)66032.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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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编制、附图)、招标设计(含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含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服务(含设计变更服务,配合施工、各阶段验收)等本工程所需要的勘察设计所有分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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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编制,含专家审查后的修编工作),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后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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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071,900.00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7,185,400.00元,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招标控制价7,886,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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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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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合法经营;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1)、(2)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条要求提供上述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应当不予通过。 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勘察负责人须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在职员工; 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能同一人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到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需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本单位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须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个(含联合体牵头方,且设计单位不超过1个,勘察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至少需满足本招标公告第2款第(1)点或第(2)点中任一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方牵头方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其承担工作内容所必需的资质资格。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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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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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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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1日18时15分至2026年9月11日09时30分,登陆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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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21日(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日程安排)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11日09时30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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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U盘时间:2026年9月11日09时00分至2026年9月11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2开标室。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招标投标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2.备用电子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拷贝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递交备用电子U盘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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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11日0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2开标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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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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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202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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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668-5599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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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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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金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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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金福 |
联系电话 |
020-3886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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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茂名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668-2284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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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1日18时15分至2026年9月11日09时30分,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2.投标人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4.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5.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6.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7.答辩、定标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设答辩,定标在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标人自行公告或告知)。 8.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李金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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